重庆出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细则 最少须集聚服务机构5家以上
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有了新标准。4月4日,市经信委出台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规范管理的通知,对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提出硬性要求,包括最少集聚服务机构5家以上、服务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等。
市经信委负责人介绍,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是经过市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批复确认的,为所在区域或行业范围内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务代理、融资、培训、技术支持等各类服务的平台。
按照此次出台的细则要求,企业组织机构申报作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须满足的条件包括,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7人;具备相应的服务资质及能力;信用状况良好等。
为此,从即日起,市经信委将对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进行新增、调整和变更,合规企业组织机构可向所在地经信委提出办理。